一见倾心,再见入魂,怕拿起,又怕放不下。这样的人与事,我们一定都遇到过,也走心过。
童年的一个冰淇淋,好甜;16岁的一捧花,好香;25岁的一样首饰,好美。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想要一件东西的心情吗?你第一眼就看中的东西,其实不管你逛再久的街,还是走回去把它买下来。还记得你第一次心动的感受吗?你第一眼就难以忘记的人,兜兜转转,日复一日,最放不下的还是他。
有时候我们故意表现得无情,是因为不想被别人发现自己的软肋。我们对一事一物的执着,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执念有多深,可能因为深到一次次午夜梦回,所以更不想被别人发现这种执念。
怕拿起,是因为珍视;怕放不下,是因为小心翼翼。想想那些你再次回头追寻的人和物,幸运的人能失而复得,不够幸运的人永远错过。
希望你成为一个足够好的人,在合适的时间,遇得见也不错过你想要的一切。